微信内容原创"李逵"VS山寨"李鬼"该治了

网站编辑:好实用 时间:2016/2/18 14:21:23

关键词:微信原创保护微信诱导分享微信恶性营销微信内容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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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实用微信新闻前几天,备受关注的台湾艺人周杰伦状告微信公号“微秀生活”一案,历经8个月有了结果。对于“微秀生活”发文称周杰伦为“汉奸”“卖国贼”的行为,法院认为其经营主体构成侵权和诽谤,一审判赔8万元。

       此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将冒名“代言”的微信公号“顶尖企业家思维”诉至法院并索赔千万;阿里巴巴诉“今晚报”等微信公号发不实消息索赔2000万元……

       去年,微信连续发布打击侵权、低俗内容、欺诈行为的公告及惩处方案,总计超过10个;不久前,微信公号平台发布公告,着力整治向用户发送垃圾信息、过度营销等行为。

       微信特别是微信公号,在创造庞大线上商业流量价值的同时,也经历着恶意侵权、过度营销、诱导分享、低俗内容、故意欺诈等乱象丛生的阵痛。一些公号一味赚眼球、吸粉丝,不惜使出歪招、邪招。日前,本报记者对微信公号乱象进行了调查采访。

       1月发布的《2015年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收到针对公号的投诉超2.2万件,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超1.3万件,占比达60%。微信公号已成当前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高发区。公众号做大做强离不开优质的原创内容,但商业利益也驱动了复制粘贴的抄袭之风。在新媒体领域,比抄袭更甚的是恶意抢注原创。

       除了微信公号之间互相抄袭,跨平台抄袭现象也很普遍。2014年末,知乎网随机抽取了站内3000个获得500点赞以上的回答做内容比对,发现99%的篇目曾被微信公号侵权使用。

       面对侵权泛滥,维权现状却令人尴尬:成本高、举证难、处理慢、惩罚轻,投诉维权性价比较低。“被抄袭了,也只能跟微信上的大号较真,小号还巴不得你曝光它,增加知名度呢。”

       “抄袭”真的没办法?
       事实上,《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早就对微信公号侵权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去年,微信上线原创声明功能,微信公众平台会对原创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该文章在公众平台被其他用户发布时,系统会自动为其注明出处,并同时发送站内信通知原创者,若原创者提出申诉,微信公众平台将核实并处理。

       客户需求VS商业利益
       微信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微信每月活跃用户超6.5亿,截至2015年8月,微信公号突破1000万,且每天以1.5万个的速度增加。在以千万计的微信公号中,很多操盘者默默耕耘责任田,但也有不少营销号迷恋“尖叫效应”,为了上头条、赚影响、吸粉丝,不择手段。

       营销没有罪,吸引眼球亦无不可,但必须守规则。业内人士指出,很多公号已成为企业和品牌在移动端的迷你网页。如何平衡好用户需求与营销需求,需要深入思考。

       用户体验VS粉丝经济
       诱导分享指发送谣言、色情、测试类、答题类等内容,诱导用户分享至朋友圈,操作后才能见到答案或内容。根据中山大学大数据传播实验室数据分析,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8月23日被举报为“诱导分享”排名前200的微信公号文章中,47%的文章涉及金钱主题,29%的文章涉及名人相关主题。

       很多用户都有类似的体验:在朋友圈刷到一条测试,考察辨色能力,等一道一道题做完要看结果分析时,却告诉你要分享到朋友圈,“分享后测试答案自动跳出”,不想白做就只能老实地分享。

       “转发可保全家平安”,“不转不是中国人”,“看完赶紧告诉身边的人”,“转发集满30个赞可获小礼品”……业内人士指出,诱导分享利用的是典型的“粉丝”心理。有的公号是为了吸粉并骗取转发量,有的公号则是商家为了活动促销搞宣传。与之相连的虚假客服电话、赠送物品欺诈、违规抢红包、集赞换票等种种乱象,让人十分头疼。

       粉丝经济是公号的主要盈利渠道,粉丝越多广告收益越高,乱象易生。过度关注粉丝经济,追逐商业利益,用户体验将大幅下降。没有温度和人情味的公号只会“掉粉”,违法违规的公号终究会关门并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