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以内的分销模式是微商 那传销又是什么

网站编辑:好实用 时间:2018/4/23 11: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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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以内的分销模式是微商 那传销又是什么

       好实用微商学院】又有人做微商了,是立刻屏蔽朋友圈还是点进去逛逛,这是个问题。微商里头又分好几种,比起那些真假难辨的国外代购,那些从来没听过的品牌似乎更让人担心,再加上不少微商朋友们的“狂热”刷屏,各种喜提xxx的激动,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卖货方式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风险?微商跟传销到底什么关系?

       我们常听到的“三级分销”是鉴别传销的一道红线。国家在2005年颁布过《禁止传销条例》,把通过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定义为传销,有以下几个核心特征:

       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报酬依据;

       加入需要交纳费用或通过购买商品变相交纳费用;

       形成上下线关系,并根据下线的销售业绩给上线报酬。

       同时国家也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的传销活动,会给予定罪处罚。

       三级以上还提成,商品价值远低于售价,以提成数额为卖点而不是产品特色为卖点,相当于变相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简单来说,大众分辨传销,可以非常直接地从:是否有三级以上的分销模式;商品很少或几乎没有商品;是否伴随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以及是否威胁参与者财产、生命安全来判断,满足以上条件,100%是传销。

       现在的商业模式都在不停的演变、更新,其实都是游走在法律边缘和模糊地带的,执法的松紧可能直接影响到企业行为的定性。是不是传销,其实也可以用最基本的人文情怀去辨别:是否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是否会导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

       随着社交电商的发展,把个人的社交关系链纳入卖货范畴的情况并不少见。就连网易也会推出网易推手来鼓励个人当“店主”卖货,其实就是让用户同时也成为销售,替平台卖货。许多平台在会员机制设计、商品性价比、售后服务各方面,都会小心翼翼地也把层级设计保持在三级以内,避免踩线。只要不踩线不犯法,做不做微商(要不要把个人的社交关系变现),其实都是个人选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