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微商”搭建渠道的网络化与系统化

网站编辑:好实用 时间:2018/3/29 11:24:09

关键词:互联网+微商微商直销模式微商系统化

“互联网+微商”搭建渠道的网络化与系统化

       好实用微商学院】随着微商逐渐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渠道结构将会呈现立体化。厂商、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消费者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有机的互联网系统。通过建立渠道“面”的网络化与系统化,提高渠道网络的效率,最终实现渠道主体子系统及渠道客体主系统的优化。

       想必聪明的你可能已经知道我所要传达的意思?那就是把“互联网+”和微商结合起来,本来微商就是互联网发展后社交工具衍生的的附属品。可以说微商更强调买卖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那么将一个互联网强大地球村的时代,互联网使我们足不出户就尽天下事,微商和互联网的结合也将是一个新型的强大产业。

       所以从互联网+这个概念新提出的时候,做为微商行业从业者应该感到兴奋,这就说明微商又迎来了一个全新发展的时代,因为互联网经济不仅仅是一个增量市场,它也逐渐渗透到实体经济中,对传统的产业进行互联网化改造,跟原来的增量市场结合之后形成互联网经济体。让微商也可以跟着互联网的脚步大放光彩,让以微商为概念的产品也将被更多的让人熟知,而微商商业模式也将被更多的消费者认可和接受。再也不用担心朋友圈会早刷屏被拉黑或者屏蔽;你也不用担心微商行业走头无路或者微商进入一个瓶颈期;也不用担心信息渠道的单一而使产品滞销。

       随着微商发展专业化和规范化,微商的渠道结构将会呈现出立体化趋势。将“互联网+”和微商结合起来,微商强调买卖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而互联网缩短了空间、时间之间的距离,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那么微商和互联网的结合也将是一个新型的强大产业。

       进入这个革命式变化时代,作为消费者在以往的生产消费环节中所扮演的消费角色也将得以转变,升级成为微商。

       那么,什么是微商?从概念上解释,消费者即是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实际上,微商的概念在中国才刚刚推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微商”,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

       这也意味着,一直只有--“品牌商”--“省代理”--“广告商”--“店铺经营者”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消费者只需要改变一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作为消费群体的分享者,那么也可以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去。

       这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微商”正在逐渐形成,并迅速扩大影响力。

       微商首先也是一个商业主体,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有着他独特之处:

       1、微商是全新的机会营销主义,他给予别人的不仅是产品而且还是机会。

       2、微商主导的是“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利润分配规则。

       3、微商不需要投资,而且有大批的员工,科学家,帮你工作,帮你管理,是零风险的一个商业主体。

       4、微商只是在做一种(省钱+赚钱)机会的传播者,不负责具体的经营是最佳的财富自由的经营者。

       5、微商是一个最轻资产的商业模式。

       6、微商可以是第一职业,也可以是第二职业。

       7、微商带来的是一种消费革命,让消费者也参与了利润分配,让更多人成为微商,分配更加合理。

       8、微商将成为销售的关键主体,优越与原来的店铺,是新时代的最佳互补。

       微商是市场进入新经济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商业主体身份,在微商之前曾出现有经典的传统经销商,后来出现微商直销模式,进入电子商务时代产生网商,每一个时代新身份的产生适合不同人群发展,同样都实现了不同层面人的成就。不同于经销商,微商不需要运作资金,需要体验产品,同时把使用产品的效果分享给更多的人。

       当前,凡是正当经商的人,都深深体会到生意越来越难做。生产的产品无论好与差,实在是太多了,有的达到泛滥的地步,要想把好产品销售出去,真难啊。因为产品从生产商到消费者这个流通环节的经营也非常艰辛,竞争已超出想象,一个产品如果创出了知名度,就会有冒牌出现,最终受伤害的是生产商和消费者。

       换句话说,经济活动已进入终端,谁能拥有并锁定消费者,谁就能赚钱!现在,每一个做生意的人都在想着这件事:如何拥有并锁定,正如马化腾在一次互联网大会上分享:当你的用户群足够大时,你的业务模式不再是问题。也就是说:你拥有的消费者群体足够大时,你卖任何产品都赚钱,前提是这个产品是不损害消费者!

       “互联网+传统集市”成就了淘宝,“互联网+传统百货场”成就了京东,而“互联网+传统的红娘”成就了世纪佳缘,“互联网+百行百业传统实体商家”成就了商圈宝!那么“互联网+和微商”的发展也是只指日可待的,就让我们大家有目共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