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公众号抄袭现象严重 原创保护造质疑
国家设立违法信息举报平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电话举报平台。如果微信公众号原创作品被侵权
请保留相关证据
拨打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或者登录网站进行举报。
【好实用微信新闻】国家设立违法信息举报平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电话举报平台。如果微信公众号原创作品被侵权,请保留相关证据,拨打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或者登录网站进行举报。
新媒体第三方维权机构首先要取得相关资质,其次要取得相关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新媒体第三方维权机构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决定其市场诚信度。因此,这类机构最好由专业人士来做,以保证其能够专业地维护权利人的权益。
连日来,不少微信公众账号的后台都出现了一则留言,大意是该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文章未经授权,转载了文章作者在知乎网上的文章。留言者称,其受作者委托维权,按照与作者的约定,提供两种侵权补偿方案:支付稿酬,或者删文加次日在首页头条文章推送致歉声明(注明文章、作者和出处,如需致歉模板请联系本代理人)。
这则留言引起不少微信公众号运营者的质疑,尤其对收取稿费一项,有公众号运营者甚至认为,这是“以维权为名的恶意敲诈”。
在新媒体浪潮下,微信公众号这一传播形态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侵权行为也日趋增多,于是,第三方维权悄然登场。不过,对不少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来说,这种第三方维权的合法性似乎有待商榷。
眼下,有不少微信号运营者都会遇到一个问题:自己原创的文章,被同行“打包拿走”发布在对方微信上,阅读量还在10万以上。终于,有一个“原创号”向法院起诉了,要求对方发布道歉文章并置顶,而且点击率要超过10万。
“辛辛苦苦忙活几天写出的文章,到头来却给别人做了嫁衣”,由于互联网传播的即时性,“被侵权”成为不少原创作者最苦恼的一件事。一些原创作者撰写的文章,在不同程度地被一些微信公众号盗用——不打一声招呼就“拿走”,发表时抹去署名和出处。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毫无疑问,“不打招呼就拿走”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相对于传统的线下侵权行为,由于不需要纸张、印刷等成本,使得互联网侵权的成本极低,基本上通过复制、粘贴就可以完成。这一现象在微信公众号遍地开花的当下,则更为严重。加之微信公众号定向推送的特性,使得被侵权作者很难发现自己的作品被别人盗用。
客观来看,造成微信公众号侵权严重还有另一个原因,即一篇热点文章如果等到联系上作者、取得授权再发布,很大程度上会错过传播效果最好的时机。
在保护原创打击抄袭过程中,微信平台发现,有公众号滥用原创声明功能以及非举报内容权利人但确认举报他人抄袭的现象。对此,微信平台已永久收回29个公众号的原创声明功能使用权限,并对14个不是举报内容权利人但确认举报他人抄袭的公众账号进行了封号处理。
不过,通过数据对比不难看出,这些打击侵权的收效被微信公众号庞大的基数所消解——2014年年底的数据显示,微信公众平台已有580万个公众账号,受到处罚的不过500个。